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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时间:2021-03-22 来源:湛江文明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充分发挥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作用,积极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禁毒工作新格局现将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委宣传部

  (一)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

  (二)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成果、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

  协助推动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展区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市委政法委

  (一)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二)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查究制度,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督导和追究。

  )将吸毒人员纳入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推进禁毒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创建平安湛江宣传内容,深入推进禁毒宣传。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编办、国家禁毒办《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意见》(禁毒办通〔2016〕61号)文件精神,强化市禁毒办机构建设,增强禁毒工作力量。

  (二)指导县(市)、编办做好禁毒机构建设,加强禁毒队伍力量建设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依法做好毒品案件审判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法院做好禁毒工作。

  完善毒品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主动与公安、海关、检察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毒品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等工作。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公开判、庭审直播、以案说法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禁毒法律知识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五、市人民检察院

  (一)依法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

  (二)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做好禁毒工作

  (三)依法对毒品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对毒品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有罪不判等问题

  (四)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就疑难毒品犯罪案件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并同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六、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禁毒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禁毒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和协调发展。

  (二)协助开展我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禁毒教育基地、毒品查缉站、毒品实验室禁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七、市教育局

  (一)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全市德育教育中心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内容

  (三)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四)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教师日常培训中加强专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校外禁毒辅导员、禁毒专家库等禁毒师资力量建设,重点加大对农村学校禁毒师资力量培养。

  (五)将毒品预防知识纳入中小学考试范围,融入义务教育课程,确保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校和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注册比例均达到100%,每年参加国家禁毒办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线上知识竞赛达到100%

  (六)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建立在校学生涉毒事件处置预案,做好涉毒青少年帮教保护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八、市公安局

  (一)根据我市毒情形势及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打击、预防、管控等对策。

  (二)组织指导监督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

  (三)负责打击娱乐服务场所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涉毒娱乐场所。

  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配合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八)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市国家安全局

  (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搜集、研究和处理境外毒源地流入我市的涉毒情报信息。

  (二)加强与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协助侦办重大毒品案件

  (三)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

  十、市民政局

  将禁毒工作纳入和谐村(社区)建设内容,指导基层组织将禁毒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禁毒工作阵地建设

  )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应当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范围;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应当给予临时救助。

  加强禁毒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研究制定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大力支持我市社会禁毒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禁毒相关协会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禁毒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一、市司法局

  (一)将禁毒宣传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统筹部署有关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禁毒法治宣传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

  (三)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做好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依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做好涉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扶人员重点管控措施。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二、市财政局

  (一)做好市级禁毒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并将禁毒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指导各县(市、区)按要求落实禁毒经费保障工作。

  )加强禁毒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失业登记、就业安置等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失业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托底扶持,强化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失业、养老等措施,对符合低保、特困和残疾的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就业政策保障;戒毒康复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戒学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将毒品预防教育列入全市技工职业院校德育教学计划和教学督导内容,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四)将毒品预防知识融入义务教育课程,确保全市技工职业院校和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注册比例均达到100%,每年参加国家禁毒办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线上知识竞赛达到100%

  (五)配合市禁毒办开发禁毒社会工作课程标准,组织开展禁毒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禁毒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四、市自然资源局

  (一)加强下辖自然保护区、林场等禁种踏查工作,严防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

  (二)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防范自然保护区、林场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五、市生态环境局

  (一)按照《环境保护法》《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使用企业环境监管,发现非法制造制毒物品、毒品可疑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二)指导下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含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污水毒情监测系统建设。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污水毒情监测工作。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七、市交通运输局

  (一)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交流,健全禁毒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公开查缉、堵源截流等工作。

  (二)加强全市客运站场、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和营运车辆等交通工具及乘客的禁毒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做好禁毒宣传工作,提高职工、司乘人员防毒识毒能力,严防“毒驾”

  (三)组织、指导全市客运站场、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做好毒品堵源截流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四)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五)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六)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八、市水务局

  (一)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毒情监测,协助做好水体取样工作。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十九、市农业农村局

  (一)加强农田管理工作,严防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二)结合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贫困的戒毒康复人员给予农业生产扶持和农业技能培训。

  )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市商务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政策,强化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四)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开设禁毒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禁毒法律法规禁毒知识、禁毒工作成果、先进典型和大型禁毒宣传活动播放禁毒公益广告

  (二)依托图书馆、文化馆(站)、广播电视、体育赛事、旅游景点及文艺表演团体,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三)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广播影视工作者创作一批禁毒题材的文艺作品。

  (四)指导下级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管理,定期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辖区娱乐场所进行清查整治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

  (五)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二、市卫生健康局

  (一)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储存、管理工作。

  (二)支持医疗机构开设戒毒治疗专科或物质依赖门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引入社会医疗机构参与戒毒场所的戒毒治疗和医疗工作。

  (三)加强对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美沙酮维持门诊的医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执业医师的指导监督工作完善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诊治戒毒人员数据库,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

  (四)强化监管场所医疗管理,会同公安、司法部门对监管场所内因吸毒引起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相关的预防、医疗、康复服务提供业务指导做好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医护人员驻所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五)会同公、司法部门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艾滋病防治教育和艾滋病筛查检测对吸毒人群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研究制定科学的维持治疗方案,提高全市戒毒维持治疗率。

  (六)指导医疗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治疗康复模式,广泛开展公益会诊活动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八)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三、市应急管理局

  (一)组织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二)监督、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建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加强信息管理等工作。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制度,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

  (二)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购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牵头全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定期向市禁毒委报告全市药物滥用情况,开展药物滥用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配合卫健、公安部门开展海洛因成瘾者(阿片类吸毒人员)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五)指导、督促下级部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配合公安、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易涉毒娱乐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和清查整顿行动。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八)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五、市统计局

  (一)协助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毒情分析工作。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三)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六、市医疗保障局

  (一)依法保障戒毒人员享有平等的医疗保障权利落实对生活困难或贫困戒毒人员的医疗保障措施及待遇政策。

  (二)协助开展因毒致贫致孤项目帮扶和生活困难吸毒人员微心愿帮扶。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四)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户外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及毒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污水毒情监测工作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四)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八、市总工会

  (一)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企业争做“无毒单位”,引导职工争当“无毒职工”。

  (二)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职工素质工程,与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普知识教育同部署、同检查。

  (三)组织开展对涉毒职工的帮扶教育工作。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二十九、共青团湛江市委

  (一)加强对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通过志愿驿站、青少年宫等团属阵地面向社会大众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二)为涉毒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积极争取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三)组织开展禁毒志愿者活动,大力发展青年禁毒志愿者队伍。

  (四)指导各地、各高校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市妇女联合会

  (一)组织、指导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做好妇女的禁毒知识培训和禁毒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把家庭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三)指导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参加戒毒帮教活动。

  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一、湛江海关缉私局

  (一)加强对海关监管区内毒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协调海关各业务部门强化对出入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监管,切断毒品经我市出入境的通道。

  (三)协调海关各业务部门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出口的监管,防止非法出入境。

  (四)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在情报信息、缉毒执法等方面的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案件。

  (五)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六)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二、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一)强化对出入境人员及其货物、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监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毒品堵源截流工作。

  (二)加强对检查站工作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拒毒防毒意识,增强其发现、查缉毒品的能力。

  (三)加强与公安缉毒部门在情报信息、缉毒执法等方面的配合,协助做好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三、湛江农垦局

  (一)加强下辖农场禁种铲毒工作,确保农场不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

  (二)组织农场等单位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三)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防范农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加强对下辖部门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做好

  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

  (一)加强下辖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确保林区不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

  (二)组织下辖林区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三)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加强本部门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五、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一)落实上级有关禁毒工作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三)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六、市邮政管理局

  (一)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于不落实的企业,予以相应的处罚。

  (二)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从业人员开展查验毒品等禁限寄物品相关知识培训督促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禁毒宣传工作

  (三)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对物流、邮政、快递企业管理人员、收派件人员、分拣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培训和安全教育;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毒品堵源截流工作,严防毒品从邮政渠道流入社会。

  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七、湛江机场公司

  (一)加强机场毒品查缉工作,建立毒品截流查缉机制,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场工作人员开展禁毒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识毒、防毒能力。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八、中国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

  (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金融业开展反洗钱工作,严密监控毒品犯罪“洗钱”活动。

  (二)督促、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涉毒犯罪资金的查询、冻结工作。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四)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十九、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将禁毒工作融入平安港口创建内容,指导本公司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识毒、防毒能力。

  (二)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毒品走私、运输等违法犯罪的查处工作。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四)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四十、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一)将禁毒工作融入集团文化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识毒防毒能力。

  (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毒品查缉工作。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四)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四十一、湛江汽车运输集团公司

  (一)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安全驾驶范畴,严防发生毒驾危害事件。   

  (二)设立禁毒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加强客运、车站等公共场所禁毒宣传,强化对员工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四十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一)发挥关工委“五老”人员作用,通过结对关爱、主题教育活动、报告会等形式,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二)跟踪帮扶涉毒青年,发动专业力量为涉毒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四)加强对本系统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四十三、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西车站

  (一)加强车站毒品查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车站的禁毒宣传阵地建设,组织职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识毒防毒能力。

  (三)做好市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