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湛江市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中央文明委决定今年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粤文明委〔2021〕4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为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支持。
二、推荐范围及类别
1.推荐范围。凡符合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我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军践行强军目标标兵”“广东省道德模范”“南粤楷模”“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推荐类别。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三、推荐标准
1.全国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全国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四、实施步骤
1.成立湛江市组委会。成立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湛江市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等单位各1名负责同志组成。评选的日常工作由市文明办负责。请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确定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湛江市组委会成员及1名业务科室联络员名单报市文明办。
2.推荐候选人。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要通过网络、报纸和其他有效途径发布评选活动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公布适当通信方式,接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推荐候选人。各地均接受行业和部队官兵候选人。市组委会直接收到的候选人将反馈其所在地或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参加统一推荐。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以外的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可于4月21日前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1名候选人。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按照评选类别推荐候选人,推荐2名候选人。
3.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保、信用管理等部门意见)。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4.上报候选人材料。各地各部门确定的候选人报经各地文明委或各单位党组审定后,填报“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另附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各一式2份,于4月22日前报市文明办,并报送材料及照片电子版(联系电话:3588055,邮箱:zjcwb301@163.com)。
5.评选审定。市组委会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21〕8号)要求,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考量、优中选优,提出拟向省推荐5名候选人名单。将5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市主要媒体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2.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重在宣传学习。要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运用短视频、报告文学、公益广告等形式,打造书报刊屏端全链条传播体系,大力弘扬全国道德模范崇高精神。
4.关爱道德模范。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湛江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暂行办法》,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
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