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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推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来源:湛江文明网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集中展示我市近年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尤其是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大力宣传身边好人、凡人善举,打造“德美湛江”文明创建品牌,有力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有关工作部署,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文明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贡献大、口碑好、事迹感人、品德高尚、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湛江好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好人宣传学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成就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推荐范围

凡符合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评选标准,在我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湛江市道德模范、“湛江好人”人选。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要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工作、脱贫攻坚和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志愿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如“最美工匠”“最美家庭”“最美教师”等也可优先推荐。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推荐类别及标准

(一)推荐类别。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均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每位候选人只参加其中一个类别的推荐。

(二)推荐标准。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的推荐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干部政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1.道德模范推荐标准:

助人为乐类: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类: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类: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类: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已获得“广东省道德模范”“广东好人”“湛江市道德模范”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与本届“湛江市道德模范”推选。

2.湛江好人推荐标准: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好的先进个人。

2)已获得“广东省道德模范”“广东好人”“湛江市道德模范”“湛江好人”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与本届“湛江好人”推选。

(三)不得推荐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湛江市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候选人:

1.政治表现存在问题;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4.参与“黄、赌、毒”;

5.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6.在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在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方面有违法违规问题;

9.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推荐活动顺利进行,市文明委成立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推荐活动的日常工作。

活动组委会。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下设评议委员会,人员由主办单位、新闻界代表及市内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推荐活动由市文明委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湛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承办。

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成立相应的活动机构,负责本地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推荐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启动推荐活动。以市文明委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推荐活动的通知》,在湛江新闻网和湛江文明网刊登活动启事,发动全市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推荐和网上点赞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推荐候选人名额。各县(市、区)文明办、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照评选类别分别推荐候选人,每个单位推荐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各2名;市文明委其他成员单位可分别推荐1名。

(三)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的标准,对本地本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发改、税务等部门意见。

(四)上报候选人材料。各地各部门确定的候选人报经各县(市、区)文明委或各单位党委(组)审定后,填报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1)或“湛江好人”推荐表(见附件2),附一寸免冠彩照,另附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候选人《推荐表》、照片及详细事迹材料各一式2份。请各县(市、区)文明委和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湛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统一汇总上报候选人材料,于4月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照片送到市文明办(湛江市图书馆三楼)及电子版报送到市创文办邮箱(zjcwb301@163.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五)评议审定。市活动组委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以评议的方式确定若候选人名单。5月中旬,将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湛江日报、湛江新闻网、湛江文明网上公示。6月上旬,由市活动组委会确定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择期举办发布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十届“湛江好人”推荐工作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严密组织,扎实抓好落实,充分展现全市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抗击疫情、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良好精神风貌,并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充分展示优秀共产党党员的先进事迹。要广泛挖掘各方面先进典型,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景仰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严谨有序推荐。推荐工作要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推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营造氛围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评判,确保推荐出的道德模范和“湛江好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三)重在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作用,运用通讯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浓墨重彩地宣传道德模范,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寻找“最美人物”等活动,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发动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举行演讲报告会,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做好人的体会,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为我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作出贡献。

 

附件:1.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2.第十届“湛江好人”推荐表

 

 

 

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8

 

(联系人:陈丽施、曾小亮,电话:3588093、3588055,邮箱:zjcwb301@163.com)

第四届湛江市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 第十届“湛江好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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